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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社部调研组到富源县调研

2013-09-03 15:44:05   来源:富源县   
   
    8月29日,国家人社部调研督查组到富源县调研督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调研组在富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宏波的陪同下深入到劳动人事仲裁院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及办案质量等情况.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宏波作了《富源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调研督查组对富源的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督查组要求,富源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规范仲裁档案管理,完善仲裁调解监控系统,促进仲裁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狠抓办案质量,提升仲裁效能,努力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为构健全县和谐的劳动关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富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立调解庭、仲裁庭,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事业编制6人, 主要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2年7月,富源县投入13万元按照法庭模式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标准化仲裁庭,设有“一庭三室”,即仲裁庭、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室,办公面积168㎡,配弄配足办公用品,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及投影仪,为专职仲裁员统一配备了制服、徽章,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乡(镇)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2008年,全县11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开展了本辖区内劳动争议工作,做到“一般争议不出乡(镇)”。今年5月,全县11个乡(镇)统一了机构名称、队伍结构、操作规程,共建立了11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工作人员33人,兼职工作人员88人,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乡(镇)调解组织和队伍。          (文/图 凌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