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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五措施”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

2013-08-15 09:47:10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曲靖市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亮明公车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宣威市“五措施”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研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公车管理责任,建立了纪检监察、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抓清理核查。印发了《全市车辆登记表》,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拉网式清理登记,全市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曲靖市制定的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范围,及时清理将本单位公务车辆统计上报市公车办、市作风办备案。截至7月25日规定时限,全市共93个单位申报备案公务车辆1224辆。
      三是规范车辆编号。对照有关底册,结合上级规定,对各单位上报备案车辆逐车进行审核,确定各单位纳入标识管理的公务车辆。经审核,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1224辆公务用车中,除车辆登记手续暂不完备的无牌无证车辆,确已破损不能维修使用车辆,法、检、公、司等执法机关带“警”字号牌的车辆、非警牌的侦查车、囚车等特种用车,医疗救护、抗旱运水、洒水、运兵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纳入标识管理外,全市共有纳入标识管理公务用车866辆,并按照“一车一号”的原则对纳入标识管理的车辆进行统一编号。
      四是统一张贴标准。市公车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统一标识样式,统一标识规格,统一张贴位置,统一制作发放,在标识牌上注明车辆所属县(市)、编号、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全市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同时,要求各单位对纳入标识管理的车辆在张贴标识牌后逐车拍摄照片连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并上报市公车办和作风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公车办按照一车一号、一车一档的原则分别建立纸质档案和照片档案,确保监督检查有据可查。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为便于接受监督,宣威市在市作风办设立了公务用车监督举报受理办公室,确定了监督举报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0874-7166284、18087410188),全天候接听群众的监督电话。同时,组建6个督查组,于8月6日至8月9日分赴全市26个乡(镇、街道)、67个市直单位,对公务用车标识张贴情况、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情况、公务用车上报备案情况、公车私用现象等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对督查发现的不按规定张贴标识、故意遮盖标识、人为破坏标识,导致无法识别公务车辆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督查,全市866辆公务用车均按照规定粘贴了公务车辆标识牌,各单位均建立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现象。截至目前,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得到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