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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岗位考核激励村社干部作为

2013-08-09 09:37:56   来源:富源县   
    近日,富源县出台《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激励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岗位职责,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在职在编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兼文书)推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待遇补贴、离任补帖等激励保障。

    该县出台的《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激励办法》定岗、定员、定责,要求各乡镇围绕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廉洁自律等制定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采取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进行综合评定。对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推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补贴全额发放,考核为良好的发95%,考核为合格的发85%,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按一定比例计算奖励,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或生活补贴标准上浮2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村(社区)干部继续执行正常升档制度。

    同时,做好社会保险的参保。自今年起,担任村(社区)干部人员,按照城镇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交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对离任进行补偿,从2000年实行村改以来,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连续任职3年-6年(含6年)的,每年补偿1个月的岗位补贴;连续任职7年-12年(含12年)的,每年补偿1.5个月的岗位补贴;连续任职13年以上的(含13年),每年补偿2个月的岗位补贴,工作时间间断过的,分段计算离任补偿时间和补偿标准。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