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宣威市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2013-07-25 10:35:16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切实提高补助水平,按照“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的要求,宣威市从2013年4月1日起提高全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具体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在2012年1400元的基础上,统一提高到每年2130元,补助水平在2012年月人均59元的基础上,月人均提高36元,全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