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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多措并举抓实煤矿安全生产

2013-07-18 10:01:34   来源:富源县   

      富源县深入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狠抓瓦斯治理、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富源县煤炭系统2013 年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分7 个批次对全县煤炭系统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一是积极与专业院校联系,春节前将全县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送到云南能源技术学院进行短期业务素质强化培训已培训340 人,培训期间从县煤炭局纪委抽调干部负责维持上课考勤纪律,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对全县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矿长进行责任强化培训,邀请云南煤监局曲靖分局和云南能源技术学院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三是由县煤炭局领导、安培中心教师和煤炭分局领导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小班长、煤矿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业务培训。今年一季度,全县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26800 人,安全员培训1 期228 人,复训2 期178 人,举办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培(复)训126 人。确保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 持证上岗;班组长、新工人100% 培训合格后上岗;县煤炭工业局、各煤炭分局安全监管人员100% 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二、严把复产验收关口。对2013 年全县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复产验收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再次对稳步推进复产验收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印发《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地方煤矿复产(建)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验收原则、标准和程序,具体为煤矿自查、分局初验、县局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后下达继续停产(建)指令;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指令依次经矿长或法定代表人、检查验收组成员、煤炭分局局长、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煤炭工业局挂钩领导、县煤炭工业局主要领导、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七签字”,并返回煤矿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截至2013 年4月18 日,全县140 矿151 对井,已复产102 矿108 井,复建7 矿8 井,还有31 矿35 对井未恢复生产。

     三、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五个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富源县地方煤矿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手册》开展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逐级健全隐患台账,并按照“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的工作流程和“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大批事故隐患。截至4 月底,全县共开展全面排查4 次,交叉大检查1 次,配合省市检查督查9 次、开展夜间专项检查2 次,共检查506 矿次514 井次;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562 条,及时整改2947 条、限期整改615 条。检查过程中停止工作点18 个,从危险区域撤出34 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煤矿共处罚款18 万元。

     四、突出重点环节监管。一是抓规划审批。把严格控制采掘点作为第一季度的工作重点,督促煤矿合理布置采区,科学制定采掘作业计划和采掘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开拓开采审批及作业规程备案制度,坚决控制作业点和工作面。截至目前,全县地方煤矿共有采掘作业点533 个,其中掘进391 个、回采142 个;与2012 年同期相比,采掘作业点减少67 个、下降了11%,掘进减少103 个、下降了11%,回采减少20 个、下降了12%,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煤矿“三超”生产现象。二是抓瓦斯治理。全县共有地方煤矿140 矿151 对井,其中“三类高突”矿井82 对,占总数的54.3%。立足实际,编制了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及各煤矿瓦斯治理方案,同时深入开展瓦斯抽采达标活动,督促煤矿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防突责任、健全防突机构、配齐配强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一通三防”,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三是抓水害防治。高度重视探放水管理和“雨季三防”工作,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总体要求,制定下发《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 年煤矿“雨季三防”活动的通知》,在全县煤炭企业深入开展“雨季三防”活动,落实防洪、防排水、防雷电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李小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