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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四项措施”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3-06-06 09:36:02   来源:富源县   

    为有效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安委会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全县防汛工作会议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汛期因强风、强降雨、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有力。

    二是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县安委会积极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设施、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类汇总,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切实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各类自然灾害天气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完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专项督促检查11次,排查隐患544件,及时整改521件,限期整改23件,开展应急演练9次。(李相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