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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优化流程方便考生

2013-11-04 11:07:45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求,全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一是细化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范围,中央、省、市驻麒麟区、开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企业人员会计类考试报名及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县(市)区级单位及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企业人员会计类考试报名及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未就业人员、自由择业者会计类考试报名及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无常住户口的,凭暂住证由居住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二是方便查询。2013101日起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属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机构根据市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公告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下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表”或登录云南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查询。三是便捷办证。申领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可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到相应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财政管理范围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到曲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四是透明服务。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令)《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场办理,因网络及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现场接收办证人员资料,待故障排除后及时办理,并电话通知考生领取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原由。严禁增加不合理办证条件。五是严格监督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办证人员信息进行抽查。核对已办证人员考试成绩情况。对不符合办证条件,违反《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违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一经查出,将按规定撤销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并严格按《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