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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三举措全面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13-10-31 15:13:58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推进全市社会和谐和经济良性发展,曲靖市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财政部门不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2013年曲靖市足额配套下达城乡低保补助3400万元,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25636万元,惠及全市城乡低保人群326121人。

  二是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建立健全申报审批程序。实施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制度,对纳入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实行定期跟踪、定期核查、定期报告、定期清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出则出、应降则降、应提则提”。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发放制度,县(市、区)财政都设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账户,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由民政部门提供低保对象名册和救助数额,再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入代发银行,低保户凭 “三证”领取。

三是明确标准,有效衔接。制定了全市相对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均增长15%。规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收入核算的认定条件,按户施保,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快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临时救助、养老、医疗、就业等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