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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坚持三项制度推进财政投资项目结算评审成效显著

2013-05-27 14:40:27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强化评审职能,规范评审行为,严把评审质量,坚持三项制度加强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结算评审。一是坚持四级审核制,严格按初审、复审、稽核和认定四级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即评审组初审—项目负责人复审—专家组稽核—中心负责人认定的质量保证制度;二是坚持项目负责人制,所有评审项目均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施工等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结算评审工作,并对结算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三是坚持项目评审会审制,推进“阳光评审”,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或技术难度大、有争议的项目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
         2012年共评审结算项目28个,总评审额达16459万元,共审减工程造价124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5213万元,综合审减率7.57%,评审额和审减额比上年有较大的增长,合理确定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