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良斌)今年1-11月,受原煤核定产能限制、关闭矿井、煤矿停产整顿、原煤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宣威市生产原煤884.2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产量下降9.41%;全市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6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百万吨死亡率下降0.72人。
宣威市是全省重点产煤之一,同时也是全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搞好煤炭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宣威市、曲靖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该市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是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矿主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作为第一责任,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严格每项制度,落实好每一项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和监督和管理,督促各煤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各种不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行为的查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煤矿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实行24小时专人监守,做到严防死守、不留后患。加强对煤矿整改的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经费、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监管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科学、安全进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安全执法队伍、驻矿监管队伍、煤矿专家库队伍、公安矿业秩序秘密监督队伍等五支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监察力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在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按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