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曲靖市第三届委员会
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机构的决定
(2008年2月26 日政协曲靖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结合市政协的实际工作需要,特决定政协曲靖市第三届委员会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即:
一、提案委员会;
二、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三、经济建设委员会;
四、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五、民族宗教委员会;
六、文史资料委员会;
七、联络学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