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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立项:
1、项目中方上级部门报审项目立项的请示; 2、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3、投资各方签署的意向书; 4、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立的意见(部分行业); 5、投资各方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
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中方上级部门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营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中方国有企业以资产出资的,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书; 6、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业务部门的意见; 7、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部分行业)。
申报合同、章程、申领批准证书:
1、项目中方上级部门报审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中外各方签定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 5、投资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6、进口设备清单; 7、企业董事会组成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8、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审核通知书; 9、中方国有企业以资产出资的,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书; 10、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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