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的汽车驾驶员肇事后抱怨:“我没有看到!”,没有看到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首先没看到是在视线盲区,但随车辆的移动,视线盲区逐渐消逝后看得到情况,关键在于视线盲区要警惕,措施要得当。
所谓交通视线盲区,就是在驾车过程中,由于车辆、地形、建筑物以及光线等情况的影响,驾驶员或行人的视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有些交通区域相互观察不到,这就形成了交通视线盲区。在这些盲区内往往潜伏突发险情,在交织点或冲突点时易发交通事故。而交通视线盲区又是客观存在。
一、自己的车驾驶时存在着盲区
由于车辆结构原因,坐在驾驶室内总会存在一些视线盲区。如:车辆上下部和左右车外后视镜观察不到的地方,这些盲区在车辆起步、倒车、借道、并线以及通过人群密集的路段时会产生安全隐患。
二、其他车辆造成的盲区
路边停放的车辆会给附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视线盲区。当行人或骑车人从停放的车辆旁横过马路时,看不见驶来的车辆,而驾驶员也看不见这些情况;在左边下车的乘客,下车时,车门两边的公路都是他们的视线盲区;轿车尾随大货车行驶时,货车的遮挡会造成视线盲区;会车时,对方车后就是自己的视线盲区;超车没超到前车头时,前车前面就是超车的视线盲区。
三、道路条件造成的盲区
在市区及村镇道路路口、巷道处、大门口等,由于建筑物的遮挡,车辆驾驶员或行人都在视线盲区,双方都很难看到对方;上陡坡、过拱桥的车辆,前面的陡坡也容易造成视线盲区;交叉路口、弯道内侧的建筑、树林或山丘等,客观上形成视线盲区,如果越线占道行驶或狭路相逢而没有提前控制车速,将会出现交叉碰撞的可能。
四、夜间车灯或恶劣天气造成的盲区
夜间双向会车时,如果车辆使用远光灯,就会造成驾驶员的眩目,导致驾驶员只能看见前面路况和对面来车的大概情况,超宽车或装载物突出车外不易急早发现,夜间,后车使用远光灯也可能造成前车驾驶员眩目,夜间车灯照射光有限,存在的视线盲区更多;雨雾天气,能见度低,前方雨雾道路就是视线盲区。高速公路发生连环撞车多在雾路视线盲区。
既然,道路交通视线盲区客观存在,那么,我们汽车驾驶员又怎样安全驶出这个盲区呢?
1、警惕交通视线盲区,规范交通安全行为
驾驶员要从自由交通行为变为依法交通,消除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普遍存在的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与己无关的思想,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1、养成上下车之前的好习惯。驾车之前,绕车观察一圈,抬头弯腰看看车上车下、车前车后。既是对车辆外观的检查,又是对车辆周围视线盲区的了解,还知天气,胸中有数心不慌。下车前观看后视镜在开车门,防止后车超越。乘客下车先提醒,右边安全往右边。2、养成善于观察后视镜的好习惯。车辆起步,超车、会车、并道、借道、转弯、倒车等,善于利用后视镜,侧视一下情况,因为车辆两侧存在视线盲区。3、养成居安思危的好习惯,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己是交通的参与者,安全是自己的直接责任。安全驾驶才是任何先进的安全装置都无法替代的屏障。交通在不断发展,知识在不断更新,观点也在变,要实现交通安全而不断地学习。
2、在道路交通视线盲区,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驾驶员思想精力要集中,要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信心,思维模拟着各种情况发生时的安全应急议案。说通俗一点:就是头脑要想复杂一点,胆大心要细。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情况千变万化,驾驶员不能直线思维,而要散发性立体思维,预防各种可能。
3、在道路交通视线盲区,驾驶车辆的安全对策是控制好车速
驾驶员选择行车速度,必须控制在既能保证及时发现情况,又能迅速安全地处理好各种情况,视线不清,道路情况不明,驾驶车辆行驶要“慢”。说慢一点,慢到什么程度?慢到安全的程度?有时坐车常对他人讲:慢得不够,就是还存在危险的意思。过去的中速行驶是最安全经济的观点不正确。道路交通情况多变,而速度是个常量,不符合客观。速度应是个变量,即:安全速度大于0,而小于限速。行车速度的快慢必须按交通法规和交通情况及驾驶技术具体而定。即:行车安全速度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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