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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顾朝芬)9月13日至1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有能作为检查团成员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和陪同检查。
副市长李玉雪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她说,我市一直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按照“一法一办法”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良好局面。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开展“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市县两级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力度,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提升全市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公安、司法、审判、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认真落实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的方针,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负责人也就“一法一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又到麒麟区寥廓街道办事处、区三中、某网吧和沾益县水桥小学、少年活动中心、县法院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一法一办法”,工作主动,通力协作,措施有力,不断创新,在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三个层面都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很多经验在全省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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