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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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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06〕7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工作意见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曲政办发〔2005〕17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构,理顺职责权限关系,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切实抓好国有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尽快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本框架,现提出2006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主要是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义务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坚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坚持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等。这些方针政策是多年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我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动指南。
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曲政办发〔2005〕176号)对国资委的机构性质、主要职责、监管范围及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都作了明确规定。按照政企分开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资委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当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配套规章和制度,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在明确所出资企业产权边界的基础上,建立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业绩考核体系,为科学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提供依据。建立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价。建立公平合理的奖惩体系,切实做到依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惩。
三是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认真抓好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完善和发展政府授权的投资公司、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职责,研究和规范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同时对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进行探索,研究提出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的办法。
三、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
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涉及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规范推进。当前,规范推进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进行规范。
一是实现进场交易。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通过进场交易保证产权转让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现“阳光交易”。
二是公开披露信息。国有产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杜绝暗箱操作,逐步形成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市场发现机制。
三是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产权交易机构一定要抓住入场公开竞价交易这个关键环节,促进交易前后相关程序的规范化。
四是科学制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国有产权转让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托中介机构承担,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
五是加强产权交易监管。严格执行有关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组织从事的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效防止国有产权交易中的不规范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监管
近几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和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全市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亟待加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边界不清,资产性质界定困难;二是基础管理薄弱,法制意识不强,资产处置随意性大,没有完整的产权登记,大量资产无账可查;三是存量资产与预算管理脱节,资产配置不科学,单位之间分配苦乐不均;四是资产使用缺乏有效评估与监督,资产使用效益低下;五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不严、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要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按照与行政管理体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要尽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为科学分配预算,准确评估单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基本的数据库,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值动态。并在此平台上建立一套资产使用的评估和监管体系,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益的监督管理。
四是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三者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有效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又有利于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也有利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编制预算。
五是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行政事业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办法,提高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能力。
五、进一步深化后三年国企改革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云发〔2005〕11号)精神,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将进行到2008年,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完善配套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加快关闭破产企业工作进度,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等。因此,后三年国企改革的任务仍然繁重,特别是关闭破产企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按照云南省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市后三年国企改革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要在巩固、完善、提高、规范前三年国企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争取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实现,股份制改造取得明显进展;二是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经营机制明显转变;三是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国有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取得根本好转。2005年至2008年4月,分阶段工作目标是:
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一是全面完成前三年列入改革考核企业改革的收尾和完善工作,完成对已改制企业的回访调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已改制企业的深化改革工作,使具备条件的企业90%以上实现公司制改造。三是继续支持和引导10户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股权结构改革,同时,完成市属企业5所学校的分离和移交工作。四是启动曲靖纺织厂、千佛茧丝绸集团公司、曲靖彩印厂(含塑料二厂)、沾益珠源啤酒麦芽公司、师宗云师酒厂、会泽食品公司(含冷冻厂)的政策性破产工作。五是完成沾益毛纺厂、滇东磷化工公司、曲靖化机厂的破产清算终结工作。六是支持列入“倍增计划”的省属企业对冶金、煤炭资源的整合和发展。七是加强推进曲靖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八是积极推进社区建设,支持省属企业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
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实现市一级国有资本的运营增值。二是使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面深化公司制改造。三是使具备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80%以上实现股权结构改革。四是完成上年6户企业的破产终结工作。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一是辖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使具备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全面完成股权结构改革,形成一批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强,形成专精特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三是已全面改革的企业经营状况全面提高。
六、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和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市政府赋予国资委的职能,国资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管企业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研究改进和完善企业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要进一步探索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创建具有时代气息和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培养和造就“四有”职工队伍;要积极探索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中发挥职代会作用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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