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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19日 阅读次数:





曲政发〔2006〕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曲靖市二届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政协参加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热切希望,积极建言献策,严肃、认真地提出了385件建议、提案。其中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38件(含合办件17件),政协提案243件(含合办件19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8.6%。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转变作风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协参加单位提出的建议、提案,是依法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政府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客观需要。对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对促进全市的发展、稳定和推动各方面工作作风的转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态度,改进作风,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和提案,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各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加强领导,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按照市政府领导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批示,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落实率。同时,把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作为单位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本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理任务。

    二、严格程序,健全制度,规范办理

    建立和完善制度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工作程序,一是政府的交办会由集中交办调整为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分别交办;二是面商工作由承办单位直接面商调整为由承办单位提出承办意见,经班子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再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代表和委员进行面商,面商后将拟办意见、代表和委员的反馈意见表送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科室审核答复;三是所有答复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答复调整为以市政府函件答复。今年是实施新办法的第一年,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熟悉办理业务,严格执行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程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做到有登记分类、有分工负责、有专人办理、有协调配合、有办理时限要求,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把依法行政与创造性地开展办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三、扎实办理,加强督办,确保落实

    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各承办单位必须把办理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以解决问题、落实措施为根本目标,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见成效。要认真分析建议、提案的内容,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建议、提案的意图和缘由,有针对性地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抓好落实。要始终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积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座谈、电话、电子邮件、委托面商等多种形式,取得理解和支持,力求与代表和委员达成共识。对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在开展面商工作时,要邀请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要加强督办力度,坚持办理工作的续办续复制度,定期检查,密切跟踪建议、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对市政府在“两会”期间现场办理过的建议和提案、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并且办理情况为B、C、D类的,承办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向代表、委员(提案者)再次书面答复办理结果。市政府办公室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对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年底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开展面商情况、办理质量、建议和提案落实率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考评,单位确定一、二、三等奖,个人评选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市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面商,定期催办、督办,抓好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建议和提案落到实处。

    附:市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略)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曲靖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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