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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 ||
| 机构名称: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 ||
| 机构简介: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市煤炭工业局为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炭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我市地方煤炭工业发展及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 二、制定地方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煤炭企业生产和规模布局,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三、依法对煤炭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工作,协助并参与区域内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的规划布局以申办探矿权、采矿权证的审查、审核工作; 五、负责煤炭建设项目的申报、批复,组织或参与煤炭项目设计、可研审查,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区域内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 六、履行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七、制定全市煤炭工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 八、参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参与重特大事故救援及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年检和日常监管,负责煤焦流通秩序的整顿,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查、年检和日常监管; 十、负责全市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域内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十一、负责煤矿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 十二、指导煤炭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市属煤炭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领导市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地址:曲靖市廖廓北路49号 电话:0874-8983678 邮编:6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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