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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 ||
| 机构名称: 曲靖市商务局 | ||
机构简介:
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学勇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外资处、市场流通处 曲靖市商务局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委、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和政府规章,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贸易发展规划,拟定我市商业网点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及拍卖、典当、旧货等特殊流通业的管理;承担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进出口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和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与东盟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意见和措施。 (七)负责我市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规定的限额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及其变更事项;审核转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核国家、省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指导核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出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并实施指导、管理核监督。 (十)归口管理全市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国际援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我市国际贸易促进会和商务系统有关协会、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 (十三)负责曲靖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国外)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曲靖市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对外开放的日常联络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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