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253号

2023-05-12 10:02: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宁春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21幢第1层1-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宁春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胡伟、兰仕春,胡伟、兰仕春买卖转移给宁春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宁春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282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宁春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胡伟、兰仕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