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习文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5幢第4层1-3-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朵习文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出售给陈丽萍、高天佑(隐名共有人),陈丽萍、高天佑离婚析产转移给陈丽萍,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丽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11766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陈丽萍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朵习文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天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