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181号

2023-04-10 08:43: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郑闽秋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49-51号(麒麟区供销社采购批发公司)1幢第6层4-6-10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郑闽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麒麟区供销社采购批发公司)出售徐冬华、李永远(隐名共有人),徐冬华买卖转移给郑闽秋。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郑闽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13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郑闽秋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冬华、李永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