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178号

2023-04-04 15:29:4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冯志艳、安全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21号(玄坛花园)E幢第6层1-6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志艳、安全玉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曲靖麒麟物资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韩吉坤、高建生,韩吉坤、高建生买卖转移给浦雪,浦雪买卖转移给冯志艳、安全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冯志艳、安全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3907、201530390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冯志艳、安全玉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韩吉坤、高建生、浦雪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