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147号

2023-03-28 09:30: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艳华、吴学永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18号(曲靖机械厂)19幢第4层3-4-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艳华、吴学永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李卫星、张凌云买卖转移给李艳华、吴学永(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艳华、吴学永(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520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李卫星、张凌云(隐名共有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第10872号)。现李艳华、吴学永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卫星、张凌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