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伏宗祥、薛云芬(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13号27幢第1层1-1-1号,证号为175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伏宗祥、薛云芬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