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115号

2023-03-09 08:43: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徐芳、唐艳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前北路(曲靖市群众艺术馆)2幢第5层1-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徐芳、唐艳灿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群众艺术馆(曲靖市文化馆)出售给王树元、韩虹,王树元死亡,韩虹继承其产权份额,后韩虹买卖转移给徐芳、唐艳灿。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徐芳、唐艳灿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7004、20153070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徐芳、唐艳灿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韩虹、王树元(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