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079号

2023-02-23 09:38:0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裴自留、李梅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18幢第4层2-4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裴自留、李梅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林源、赵关琴买卖转移给杨雄。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雄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064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林源、赵关琴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4)第03452号)。现杨雄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裴自留、李梅芬,裴自留、李梅芬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林源、赵关琴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