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064号

2023-02-16 14:39: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魏寒雪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玄坛西路(省化建公司)4幢第6层2-6-1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魏寒雪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魏丽梅、胡富云(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魏丽芬、刘顺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魏丽芬、刘顺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0630、201330063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魏丽梅、胡富云(隐名共有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7)第4915号)。现魏丽芬、刘顺芳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魏寒雪,魏寒雪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魏丽梅、胡富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