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非公商住楼)中楼幢第3层5-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天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非公有制经济商住楼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售给孟梓仁、林依媄,孟梓仁、林依媄买卖转移给王天香。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天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3012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天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孟梓仁、林依媄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