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全辖)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以及辖内宣威市支局、陆良县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中段;邮编:655000;电话:0874-3314146;传真:0874-331269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曲靖市中心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条例》要求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对提高行政透明度、监督权力行使、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意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督促机构各项工作规范化、时效化的重要举措。结合辖区实际,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密切配合总分局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外汇形势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夯实公开基础,拓宽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公开辖内银行即期远期结售汇准入退出备案,及辖内进出口企业名录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二是稳步推进外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配合省分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子站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特色服务和公众交流等内容。三是加强办公大厅政务公开。梳理本地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公示板等公开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并配合服务指南手册对行政许可的办理流程、业务资料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曲靖市中心支局全辖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67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存在公开事项;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树立服务意识,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做好便利化政策普及宣传,满足市场主体需求,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双线并行。二是加强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和法规的学习,针对银行、企业在执行外汇管理规定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强化外汇政策公众回应能力,把握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等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流程相关规定,更新保密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切实按照《条例》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定期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开展工作,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行公正、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权利行使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需加强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掌握有待提高。今后我局将按照总分局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沟通,研究在新媒体、新平台进行公开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