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09:5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2022年9月13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76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曲靖清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曲靖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中央层面设定事项),要求各地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市、县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曲靖市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汇同市直有关单位,依据云南事项,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编制了曲靖清单,草拟了《通知》,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经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10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分级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完善事项实施规范、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4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曲靖清单的主要内容

曲靖清单层级涵盖市、县2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共承接由上级设定的在曲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4项,其中:市级权限298项,县级权限237项,乡级权限5项(数据为包含关系,不累加)。

(一)承接国家层面设定的在曲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0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云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670项,曲靖市承接360项,未承接310项(其中:由省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03项,由边境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由西双版纳、思茅海事局特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二)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在曲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依据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曲靖市承接4项,未承接5项(其中:由省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由湖泊管理机构特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由昆明市、玉溪市交通运输部门特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三)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0项。经梳理,2017年以来,曲靖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部,无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地方自行下放事项进行了“回头看”,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