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16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2〕39号 发布日期: 2022-08-16 15:0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8月


目    录

 

序  言 6

第一章  规划背景 7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取得伟大成就 7

(一)困扰曲靖千百年的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8

(二)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8

(三)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8

(四)农村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实现双赢 9

第二节  “十四五”巩固成果任务仍然艰巨 9

(一)持续稳定脱贫的基础不够牢靠 10

(二)持续稳定脱贫的机制不够健全 10

(三)持续稳定脱贫的治理能力仍需提升 10

(四)持续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还需激发 11

第三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 11

(一)国家战略的政策机遇 12

(二)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 12

(三)跨越发展的推动机遇 12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3

第三节  总体目标 14

第四节  指标体系 14

第三章 重点任务 16

第一节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 16

第二节  稳岗就业创业工程 16

第三节  易地搬迁后扶工程 18

第四节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9

第五节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0

第六节  乡村公共服务工程 20

第七节  巩固脱贫成果工程 21

第八节  乡村治理提升工程 22

第九节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3

第四章  投资规模 24

第一节  项目投资总规模 24

第二节  分年度项目投资规模 25

(一)2021年项目投资规模 25

(二)2022年项目投资规模 26

(三)2023年项目投资规模 26

(四)2024年项目投资规模 27

(五)2025年项目投资规模 28

第五章  政策措施 29

第一节  稳定财政投入政策 29

第二节  加强金融支持政策 30

第三节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30

第四节  强化人才支持政策 31

第六章  帮扶机制 31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31

第二节  健全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 32

第三节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机制 32

第四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 33

第七章  组织保障 33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33

第二节  加强督促检查 34

第三节  加强考核评估 35

第四节  加强舆论宣传 35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 35

第六节  环境影响说明 36

 

 

序   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消除了绝对贫困,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战结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依据《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曲靖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帮扶机制和组织保障,是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指南,是制定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全市9个县(市、区)。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举全市之力,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共同奋斗,新时代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曲靖篇章。但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仍然面临严峻考验。因此,科学制定和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促进脱贫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让农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对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取得伟大成就

经过脱贫攻坚这场伟大战役,曲靖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靠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靠的是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的科学指导,靠的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靠的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

(一)困扰曲靖千百年的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贫困群众全部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82.7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20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罗平、富源、师宗、宣威、会泽5个贫困县全部高质量摘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深度贫困地区51.06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冷凉地区、干热河谷地区和以少数民族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的庄严承诺。

(二)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7070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71元,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贫困群众出行难、喝水难、用电难、通讯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普遍解决。

(三)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实施,为农村建立了精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好办法、好措施、好机制。在脱贫攻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全市党员干部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经过洗礼和磨砺,各级党组织焕发出更加刚健旺盛的生命力、无坚不摧的战斗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脱贫攻坚形成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精准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得到充分体现,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驻村工作队就地变身防“疫”队、战“疫”队,为实现战“疫”和战“贫”双胜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农村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实现双赢。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聘用生态护林员1.7万人参与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管护,通过生态扶贫共带动2.28万个贫困家庭7.3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既有效解决了深度贫困山区群众就业无门、增收无路、脱贫乏力的突出问题,又加大了生态保护力度。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较2015年底增加6.7个百分点。坚持不懈推进贫困地区石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利用退耕还林等项目对易地搬迁迁出地大力发展花椒、石榴、沃柑、猕猴桃、柠檬等特色产业,初步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厚植起脱贫攻坚生态底色,带动了贫困户增加经营性收入,绿水青山逐渐变成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金山银山。

第二节  “十四五”巩固成果任务仍然艰巨

曲靖脱贫攻坚取得伟大成就,但是仍然面临“三农”发展底子薄、基础弱,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等问题。

(一)持续稳定脱贫的基础不够牢靠。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计约2.82万户10.02万人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部分脱贫出列村自然资源较差、基础设施滞后、集体经济不稳定,脱贫的基础还不牢,5个脱贫县特别是会泽县、宣威市两个原深度贫困县经济总量较小、总体发展滞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曲靖市农业产业基础仍然薄弱、结构不太合理,产业发展仍然任重道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重道远。全市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短板仍然明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困扰着曲靖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持续稳定脱贫的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刚刚完成脱贫任务,大多数地方对2020年以后如何加强后续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对形成完善的长期稳定脱贫机制仍然在探索的过程中;对产业扶贫的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金融扶贫过度负债的风险、财政过度透支的风险、政策依赖形成的道德上的风险等,缺乏足够的应对政策措施;对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人员、弱劳动能力人口等特定贫困人口,提出开发性扶贫的举措比较多,但怎样落实和探索系统性、社会化长期支撑的保障性措施不够。

(三)持续稳定脱贫的治理能力仍需提升。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双重任务,是市县乡村四级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也是考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点工作。部分脱贫出列村村两委班子存在思想观念落后、能力不强、本领不高的问题,无人管事、无钱办事现象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

(四)持续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还需激发。解决精神匮乏比解决物质匮乏难,解决千百年来形成的落后观念和习俗比解决贫穷难。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创新创造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办法措施不多;部分低收入群众发展能力弱,仍沿袭广种薄收的粗放生产方式,生产性投入少,市场意识、积累意识、扩大再生产意识淡薄,稳定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部分低收入群众“精神贫困”突出,受教育水平较低,思想观念落后,劳动者大多缺乏专项技能,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努力改变部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基层干部“等靠要”“安于现状”思想和传统观念,提高低收入人群、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市场竞争能力、积累意识、发展意识和人口综合素质还需久久为功。

第三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

曲靖“十三五”扶贫成效为“十四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赢得了新起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曲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打开了新天地,营造了新环境,带来了新机遇。

(一)国家战略的政策机遇。国家统一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明确脱贫地区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兜底救助、民生保障、产业就业、东西部协作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是曲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机遇。

(二)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国家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有利于曲靖顺应东部产业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升级趋势,积极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绿色水电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先进制造业中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曲靖实现转型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三)跨越发展的推动机遇。国家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为曲靖全力打造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加快推动粮食、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生猪、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带来新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必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加大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力度,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村稳定安宁、农民稳步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市县乡抓落实”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

——坚持精准监测帮扶。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对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方案”分类精准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编制县、乡、村规划,分层梯度推进实施,促进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

——坚持政府市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国有企业、各类工商业者、社会各界人士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泛福利化倾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建设者、监督者和贡献者,把政策支持、项目资金帮扶与激发脱贫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脱贫县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健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和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渠道取得显著成绩,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重点帮扶县建设明显加快;衔接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制度建设和工作体系健全高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取得显著进展,乡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实现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要求。

第四节  指标体系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明确主要发展指标20个,其中,约束性指标13个、预期性指标7个。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

聚焦“绿色食品牌”打造和高端食品基地建设,全面强化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大企业支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巩固夯实“滇东粮仓”。加快推进绿色蔬菜、优质水果、新兴花卉、道地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扩大生猪、肉牛规模养殖,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创建。突出特色和全产业链开发,加快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产业开发,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帮扶,努力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户至少有1项稳定的产业支撑,至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带动。

第二节  稳岗就业创业工程

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开展精准服务,增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与已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地区的精准对接,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精准找岗、引岗、送岗,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持覆盖面,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面向农村劳动力精准开展多类别、高质量、有保障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帮扶车间管理,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力度,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就业。

 

第三节  易地搬迁后扶工程

聚焦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别是县城集中安置点,在稳定就业、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融入、逐步能致富。落实搬迁群众享受的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的各种补贴补偿政策,依权利人申请,完成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平等共享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搬迁群众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收入逐步提高,实现“能发展、可致富”。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可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区后续建设相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按规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

 

第四节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产业道路、沟渠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农业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7%。优先安排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开发、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

 

第五节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村过关、村村达标的要求,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建立“标准明确、达标授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对全市所有自然村有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考核、星级评比和挂牌管理,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着力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村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目标。

 

第六节  乡村公共服务工程

围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努力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大乡村基础教育、乡村卫生健康、乡村养老妇幼等保障力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健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使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巩固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农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完善乡村敬老中心和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服务设施建设。

 

第七节  巩固脱贫成果工程

聚焦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拓展。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继续执行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失学辍学。落实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落实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加大救助力度。

 

第八节  乡村治理提升工程

围绕建设善治乡村,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拓展“三联三争”内涵,推动感党恩进村入户、扶志诚信进村入户、扶智自强进村入户、文化文明进村入户“四个进村入户”。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鼓励成立乡贤、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自治组织,规劝制止陈规陋习,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第九节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按照产业聚集型、城乡一体型、农旅融合型3种类型,打造一批集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按照产业发展型、生态宜居型、农旅融合型3种类型,打造一批集产业基地、美丽村庄、治理示范为一体的精品示范村;按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中36项指标,打造一批集生产发展、生态优美、生活富裕为一体的美丽村庄。通过以点带面,推广示范,全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曲靖样板,努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第四章  投资规模

 

第一节  项目投资总规模

2021—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5757153.29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130691.36万元,占总投资的19.6%;其他财政资金投入3262214.76万元,占总投资的56.7%;业主投资1349247.17万元,占总投资的23.4%。

 

第二节  分年度项目投资规模

(一)2021年项目投资规模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721357.4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25072.76万元,占总投资的31.2%;其他财政资金投入286337.59万元,占总投资的39.7%;业主投资209947.09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二)2022年项目投资规模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993102.69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93048.61万元,占总投资的19.4%;其他财政资金投入544709.092万元,占总投资的54.8%;业主投资255344.99万元,占总投资的25.7%。

 

(三)2023年项目投资规模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1558099.81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37836.86万元,占总投资的15.3%;其他财政资金投入1034193.97万元,占总投资的66.4%;业主投资286068.98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四)2024年项目投资规模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1302290.84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38786.01万元,占总投资的18.3%;其他财政资金投入745091.94万元,占总投资的57.2%;业主投资303412.89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五)2025年项目投资规模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1182302.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35947.12万元,占总投资的19.9%;其他财政资金投入651882.16万元,占总投资的55.1%;业主投资294473.22万元,占总投资的24.9%。

 

第五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稳定财政投入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新的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向我市欠发达地区倾斜。按照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持续增加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规模,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第二节 加强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曲靖市商业银行等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发性中长期信贷服务。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第三节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落实中央土地支持衔接政策,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支持脱贫地区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向脱贫地区倾斜。用好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用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政策。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第四节 强化人才支持政策

支持优秀年轻干部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加大市、县级单位和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挂职任职。持续改进脱贫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脱贫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实施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与脱贫地区之间干部交流。进一步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力量,充实县乡扶贫专干。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

 

第六章  帮扶机制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依托云南省“找政府”APP,落实“三个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坚持“一月一走访、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销号”,线上受理和线下走访比对排查“双轨并行”,对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及时将有返贫和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应扶尽扶。严格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确保有序退出。

第二节 健全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

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1213支驻村工作队的精准帮扶作用,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探索“乡村党政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科技特派员+企业技术指导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六位一体的人才合力帮扶机制。强化沪滇协作帮扶,优化帮扶方式,拓展帮扶领域,提升帮扶成效。强化定点帮扶,加强与2个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精准对接,发挥930个省、市、县级单位定点帮扶作用。强化社会力量帮扶,完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乡村振兴帮扶动员协调机制,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形成全社会大抓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和发展格局。

第三节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快扶贫资产清理进程,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经营管理效益,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用。

第四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率,兜住民生底线。以现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为基础,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规范管理公益岗位。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聚焦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残疾人群、精神疾病人群等特殊人群,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第七章  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特别是乡村振兴政策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和备案制度。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领导脱贫人口过上美好生活,逐步迈上共同富裕道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加强督促检查

开展常态化督导,督促落实“四不摘”要求,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松劲懈怠,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督促脱贫攻坚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兜住民生底线等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深化农村改革、乡村治理和区域发展能力提升部署要求,推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第三节  加强考核评估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激励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第四节  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舆论宣传力度,开展常态化宣传舆论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新闻报道、典型经验挖掘及信息简报等工作质量,及时宣传报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国减贫奇迹的云南实践,大力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生动故事。加强涉贫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壮大主流声音,防止出现抹黑脱贫攻坚成果和重大涉贫涉农负面舆情发酵蔓延干扰工作大局等情况。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完善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帮扶机制等,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确保脱贫地区任务优先部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节  环境影响说明

本规划实施的主要着力点在于全面提升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水平,并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曲靖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等协调性较强,规划层面无环境协调方面的冲突。规划中所列“重点工程”,只就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未对实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规划设计。依据本规划开展的具体实体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在规划阶段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和项目营运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附件:1.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度)项目计划表

        2.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年度)项目计划表

        3.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2年度)项目计划表

        4.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3年度)项目计划表

        5.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4年度)项目计划表

        6.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5年度)项目计划表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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