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11-07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绿化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04号 发布日期: 2022-11-07 16:1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绿化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城镇绿化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城镇绿化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曲发〔2022〕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城市绿量适宜、绿色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的山水园林格局。力争到2024年,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3%、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师宗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宣威市、陆良县、富源县、会泽县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坚持规划先行,曲靖中心城市及各县、市要根据各城市地域特征、资源禀赋及自身绿化实际,重点编制(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县城可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专章内容。各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2022年底前全市全部完成各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二)理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以建设“绿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曲靖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绿化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划清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事权和职能,着力解决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归口不同主管部门、工作体制机制不畅、形成合力不够、工作协调困难以及机构薄弱、人员老化、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高效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三)实施公园、广场、游园、小绿地建设。按照“增绿量、提品质”的思路,突出“以人为本、亲民绿化”的理念,大力实施城市公园(广场)建设,精心规划建设一批“小、多、匀、精”的“口袋公园”,将绿地建在老百姓身边,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确保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目标要求。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公园、广场、游园、小绿地建设项目144个,计划投资802121.19万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59个,计划投资98410万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53个(麒麟区15个、沾益区17个、马龙区14个、曲靖经开区7个),计划投资499993.16万元;宣威市统筹实施9个,计划投资59300万元;陆良县统筹实施3个,计划投资4920万元;师宗县统筹实施4个,计划投资6100万元;罗平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20000万元;富源县统筹实施5个,计划投资108850万元;会泽县统筹实施10个,计划投资4548.03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城市市政道路绿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城市市政道路绿化建设及提升改造,将道路绿化和重点路段美化相结合,提升道路绿化的生态性和功能性,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到2024年,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80%、城市林荫路覆盖率≥70%。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市政道路绿化建设项目97个,计划投资342010.66万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14个,计划投资30246万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49个(麒麟区29个、沾益区9个、马龙区4个、曲靖经开区7个),计划投资104702.46万元;宣威市统筹实施12个,计划投资83978万元;陆良县统筹实施3个,计划投资7100万元;师宗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400万元;罗平县统筹实施5个,计划投资105100万元;富源县统筹实施3个,计划投资8200万元;会泽县统筹实施10个,计划投资2284.2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单位、小区绿化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宜居家园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新建单位、小区绿化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确保新建单位、小区绿地面积达标。老旧小区和单位庭院通过拆墙透绿、庭院植绿、屋顶绿化等方式提升绿化空间,扩充绿地面积。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方案和创建计划,每年持续组织园林单位(小区)申报评审活动,确保园林单位(小区)逐年增加,力争到2024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单位小区绿化建设项目23个,计划投资12614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统筹实施2个(沾益区1个、马龙区1个),计划投资1000万元;师宗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1200万元;罗平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3660万元;富源县统筹实施4个,计划投资3600万元;会泽县统筹实施14个,计划投资3154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城市河道绿廊建设。实施河道生态化廊道建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构建城市绿色生活轴线。到2024年,建成多条兼顾景观、游憩、生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绿色廊道,实现绿道连续贯通,城乡绿化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河道绿廊建设项目39个,计划投资578689.17万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7个,计划投资252679万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22个(麒麟区7个、沾益区11个、马龙区1个、曲靖经开区3个),计划投资134148.17万元;宣威市统筹实施3个,计划投资44570万元;陆良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50420万元;师宗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2872万元;罗平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33000万元;富源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61000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城市防护绿地建设。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防护绿地,实施防护绿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功能完备的城市生态绿色屏障。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防护绿地建设项目7个,计划投资32100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统筹实施1个(沾益区1个),计划投资6000万元;宣威市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8200万元;陆良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2900万元;富源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15000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推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创促建,创建结合。中心城市和罗平县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开展复查工作,制定绿地建设提升改造工作方案,查缺补漏完善绿地系统建设,确保2023年通过复查,杜绝出现被撤销“园林城市”称号的情况。力争到2024年,师宗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宣威市、陆良县、富源县、会泽县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城镇绿化品质提升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绿化品质提升行动的全面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好职责范围内绿化品质提升行动的规划设计、重点任务的分解落实等工作,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保障,依法依规在用地指标、土地保障、供水供电、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大项目跟进与服务保障力度。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将绿化建设资金纳入预算。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化品质提升建设。

(四)加强跟踪问效。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整改,并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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