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2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62号 发布日期: 2022-07-12 16:5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加快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治理,全面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改善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系统推进生活、农业、工业“三源齐控”,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农田退水、城市初期雨水、工业废水“六水共治”,按照系统治理、长短结合、重点突破、标本兼治的原则,分源分类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控、截、扩、提、治、清、补、管”措施,全面加强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攻坚治理,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污染治理设施全覆盖,工业园区污废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城市污水溢流污染得以有效管控,干流及主要支流临水100米以内村庄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所突破,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质优良率稳中向好,消除劣Ⅴ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水和谐格局基本形成。

2.具体目标。水环境治理方面。南盘江中心城区段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径流区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21年69.2%提升至84.6%,劣Ⅴ类比例由2021年15.4%降至0。干流断面方面,花山水库入口断面水质保持I类,花山水库出水口、天生坝断面水质保持II类,响水坝老吴村断面水质保持Ⅲ类,到2023年金龙桥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2024年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支流断面方面,水城水库坝中断面水质保持II类,文明公路桥、龙潭河水库坝下断面水质保持II类,潇湘水库坝中及西河水库坝中断面水质保持Ⅲ类,冯家圩及沾益铁路桥2个省控劣Ⅴ类断面2022年水质实现脱劣,2023年水质提升到Ⅳ类,2024年水质稳定保持Ⅳ类,西关断面2023年水质提升到Ⅲ类,2024年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资源保障方面。2022年南盘江干流及重点支流潇湘江(含白石江)、西河生态流量月保障程度达到90%以上,2023年肖金河、龙潭河、中河等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到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高于0.54,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大于16%,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大于12%,区域再生水回用率提高到20%。水生态保护方面。2022年,南盘江中心城区段干流及主要支流白石江、西河、后圩河、毛洞河、肖金河等局部淤积河道全面完成清淤。到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2平方公里,完成水保林种植1.05平方公里,河流生态缓冲带得到保护修复,珠江源头区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控源截污治污行动

1.着力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缺口,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布局不均衡、能力不匹配、长期超负荷运行的问题,在现状22万方/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2023年达到30万方/天、2024年达到43万方/天的污水处理能力。加大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准IV类的改造力度。

2.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已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系统排查,加快推进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非主要城区乡镇街道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

3.加快调蓄池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联合调度。注重蓄排结合,制定适合中心城区的排水系统联合调度模式,合理统筹使用雨旱季调蓄池、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

4.全面排查整治市政雨污管网。2022年,全面启动城市市政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构及功能现状的排查,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形成5年1次的管网周期检测评估制度。统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确保居民厨房、卫生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深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已明确在两年内拆迁改造的住宅区块,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新区建设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原则一步到位,实现城区雨污彻底分流。

5.加快填补曲胜高速以东未建成区污水收集空白。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曲胜高速以东未建成区延伸,按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全面实施入户管、支管及配套化粪池、隔油池及检查井等建设内容,使污水收集后全部纳入河道截污干管,确保临近乡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6.加快主要河道和支次河道截污干管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主要河道、支次河道截污干管建设,配套提升泵站,2023年实现南盘江河道两侧截污治污设施全覆盖。

7.逐步完善溢流口溢流控制设施的建设。开展汛期污水溢流点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汛期污水溢流点重点管控清单。结合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通过建设应急污水输送管道、调蓄池、快速净化设施等措施,着力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问题。

8.强化中心城区垃圾收集处置。实施曲靖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中转站。2022年启动建设曲靖市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项目,2023年完成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9.加快完善农村污水管网(渠)建设。以南盘江中心城区段干流、主要支流沿岸临水100米约96个行政村为重点,因地因村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渠)建设和农户纳管,2023年解决“管网到村不进村、到门不入户”的问题,实现临水100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10.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完成中心城区段已建未正常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序整改,鼓励委托专业第三方实现连片运维。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对不具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分类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1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建设。配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加大垃圾清运力度,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在河流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

1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高标准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养殖业,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逐步取缔禁养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鼓励选址合理的养殖场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发展,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建设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提高畜禽粪便处理利用水平,从源头实现粪污减量排放。引导种养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粪肥订单等方式,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为粪肥就地就近利用提供保障。建设有机肥生产项目,实现农业生产固废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13.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流域工业产业布局。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强化审批把关,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进入。加快南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分期分批搬迁入园。

14.加大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和整治。开展长江经济带曲靖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曲靖经开区、麒麟工业园区、沾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建立涵盖工业园区基本情况、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情况的全流程档案资料,定期更新“一园一档”。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台账。进一步强化工业集聚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5.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放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入驻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污水产生量匹配,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加快开展园区初期雨水污染防控,实现雨污分流。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力争实现工业园区污染“零排放”。

16.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以南盘江干流沾益段、麒麟段为重点,研究制定流域农作物种植负面清单,严控三七、大蒜、小葱、韭菜等高耗肥耗药蔬菜种植,扩大水稻、玉米、烤烟、蚕桑等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面积。学习省内外先进区域种植业结构调整、休耕轮作经验,规范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流转和规模化标准化经营。

17.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科学制订肥料施用配方,加强配方施肥运用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户科学施肥水平,不断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组织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及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推广以“三诱”技术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南盘江流域农药减量千亩示范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18.强化农田退水治理与利用。利用现有沟、塘、窖、调蓄带等设施,因地制宜采取地形地貌修复、水系连通、植被恢复、清淤疏浚等治理修复措施,科学建设农田灌溉尾水收集处理和回用设施,加强循环利用。构建初期雨水全过程防控体系,分类处置现有存蓄水,确保雨季来临前腾容备蓄,雨中严格管水控水,雨后及时整改本次初期雨水防控存在的问题,杜绝初期雨水径流直排入河。

19.积极开展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示范推广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加工体系。总结推广废菜叶收集池实施经验模式,实现废菜叶沤肥还田。加快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等塑料废弃物的回收、无害化处置,统筹推进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回收处理体系。

20.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曲靖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普查及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口一牌”的监管联动纽带,实现入河排污口的长期有效实时监管,形成管理体系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

21.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开展城市建成区水体淤积情况及底泥污染情况调查,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妥善处置或利用底泥,加强底泥淤积监测,建立完善清淤轮疏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完成重点河段的河道清淤工程,确保实现“有淤常清、绿水长流”。

22.加强水体及岸线管控。全面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规范保护范围的用途管制,逐步建立水域岸线生态空间保护的评价考核追责制度,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重点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将符合河道垃圾清理和水面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二)实施水资源保障行动

23.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快建设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水系连通工程,形成独木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水库—潇湘江等6条生态流量通道,生态流量月保障程度达到90%以上,将河道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与管理中,全方位科学优化配置流域水资源。制定以保障重点干支流生态流量为目的的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生态环境用水。构建覆盖全流域的生态流量监测监控网,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24.探索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着力提高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设施,因地制宜,搭配终端设施和水车运输,用于市政杂用水,适时补给重点缺水支流或工业企业。逐步拓宽再生水回用范围,持续提高流域内城镇中水回用率。通过不断探索中水回用途径,逐步推进流域农田低污染水净化及循环利用,推动再生水生产和利用平衡、湿地净化与调蓄能力匹配,统筹构建径流区再生水调配体系。

25.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加强工业节水管理,限制高耗水项目准入。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大力开展麒麟区、沾益区工业节水项目建设,降低工业用水管道水量漏失率。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定期开展重点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节水支撑网,科学建立水资源管理体系、经济结构体系、水利工程体系,切实转变水资源粗放利用方式,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行动

26.实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全面划定南盘江干流和支次河流周边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分级分区管控措施,管好河湖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其他村庄、建筑物、产业以及与河湖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有序退出,坚决退出违规违建项目。

27.推进河流生态修复,提升河道的水体自净能力。开展河湖沿岸绿化美化,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综合运用生态河道建设各项新技术、新工艺,强化河道生态堤防及护坡建设。通过疏浚淤泥、清理垃圾、湿地建设等措施,以西河等主要河道为重点进行生态化改造,在满足城市防洪和防涝功能的前提下,修复河道生态,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流水体的自净功能,维护南盘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河滨湿地生态系统完整。

28.加强水源涵养功能,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修复。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强化灾害防控,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审批,持续提升径流区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开展曲靖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对珠江流域48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降低水土流失对南盘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29.有效抑制河道外来物种入侵。开展河道外来入侵植物清除项目,清除南盘江及主要支流23.6公里河道中紫茎泽兰、喜旱莲子草、水葫芦等入侵严重的外来植物。

(四)实施监管执法行动

30.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拳出击、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沿河违规违建、违法经营、倾倒废弃物、非法采砂、无证取水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31.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以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农业农村、河道沿岸、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各级河长增加巡河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踪解决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分级设置监督举报电话,让群众参与南盘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2.加强水质监测及跟踪评估。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在现有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基础上,以乡镇为管控单元,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加强跟踪评估,结合污染排查溯源,压实属地或排水个体责任,综合分析治理工程成效,实时优化调整方案。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公开南盘江水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高位统筹、扎实推进实施南盘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有关区(县)、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治理工作。市级设立南盘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家技术组,充分发挥专家的顾问咨询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围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市、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融资作用,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南盘江治理和保护,实现南盘江治理“投、融、建、管”一体化。拓宽融资渠道,发行南盘江综合治理专项债券,提供土地、税收等政策支持。支持采用“厂网站河湖一体化”运营模式。合理配置再生水和自来水价格,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巡查监督与定期调度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和进展调度。将实施情况考核结果与有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挂钩。建立实施“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制度,各区及市直牵头部门于每月10日前向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区各部门,并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对治理工作进展迟缓的,及时报请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市监委。

(五)强化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全市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中关于涉水实体整合、资产配置、供排水一体化等要求。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区(县)要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曝光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销号问题等机制,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区域联合治污协作机制、常态化巡河工作机制、黑臭水体定期排查机制、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陆良、师宗、罗平、富源要在《南盘江综合治理技术报告》基础上,制定本地《南盘江(XX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并报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22—2024)任务清单

      2.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22—2024)项目清单

政策解读:《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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