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7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2-11-07 17:14:00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7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酒类,抽检依据《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本次抽检涉及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理化和品质类质量要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师宗县彩云志华酒业生产的包谷酒(50%vol),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师宗县彩云志华酒业生产的包谷酒(55%vol),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会泽者雄酒坊生产的包谷酒(50度),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师宗县招设印象农家院销售的高粱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师宗县、会泽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师宗县、会泽县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产品追溯,查清不合格食品的销售数量,督促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保存好采购票据票证。核查处置结果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