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09:3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函〔2022〕4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麒麟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关于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做好《关于加强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曲人办发﹝2022﹞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遵循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利用、高效能传承为方针,明确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保护内涵丰富、对象分类科学、管控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讲好中国故事的曲靖历史文化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划定曲靖老城西门街、南门街片区为老城保护区,将老城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并组建工作机构。2023年完成曲靖老城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环境、风貌、布局、人文、传统和生产生活设施、名木古树、街巷格局肌理、路面用材等要素的普查、增补、确定、测绘、建档、挂牌等工作,制定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指导意见和实施导则,完成西门街、南门街片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2024年启动曲靖老城的整体性保护、修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成立关于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正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玉燕叫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忠文   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邓连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荣  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范  阳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云全   麒麟区委常委、副区长

联络员:刘永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城建

科科长

        周正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科长

      乔  娜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博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邓连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责任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曲靖老城西门街、南门街片区的调研及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工作,拟定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麒麟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曲靖老城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环境、风貌、布局、人文、传统建筑等要素的普查、增补、确定、测绘、建档、挂牌及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游旅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实施曲靖老城西门街、南门街片区规划研究、建筑风貌导则编制等工作,完成初步方案。积极协助好主办单位形成初步答复意见,配合好主办单位与提建议人沟通面商、征求意见建议、完善答复意见等工作。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曲靖老城保护区范围内的文物资源普查、认定和保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文物资源纳入各级文保单位;加大对曲靖老城的历史文化宣传,多方面深化和挖掘旅游资源,积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四)麒麟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西门街、南门街片区历史建筑普查、增补、确定、测绘、建档、挂牌及历史街区申报工作。

四、办理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根据代表提出的具体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方案。邀请市人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麒麟区人民政府以及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方案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同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建议办理阶段(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成员单位围绕工作目标,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出台《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成员单位配合,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面商反馈阶段(2022年7月1日至8月30日)。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积极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沟通,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代表们反馈办理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面商座谈会,做好答复工作。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检查办理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工作推进,做好总结工作。

(四)现场视察测评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现场视察和测评的相关工作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监管责任,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确保办理任务高效推进,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市直各部门和麒麟区人民政府要共同做好曲靖老城保护区保护范围规定,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环境、风貌、布局、人文、传统建筑等要素的普查、增补、确定、测绘、建档、挂牌及历史街区申报等工作。

(三)按时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序进度,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同时严格把关,规范办理答复,确保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