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36号
来  源 曲政办发〔2022〕36号 公开日期: 2022-04-22 10:50:00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政办发〔202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大力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上市企业倍增目标,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两会”、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的原则,建立“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持续提升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工作要求,坚持“内部培育”和“外部招引”两手抓,抓实抓细“发现、培育、服务、保障”等环节,大力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到2024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3户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储备企业上市资源

1.筛选优质上市后备企业。紧扣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辖内达到一定规模、具有一定潜力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析研究和评估认定,筛选有上市融资意愿、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形成推荐企业名单。对推荐企业名单进行逐户走访,详细了解企业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发展规划和发展前景等,形成拟上市企业名单。

2.建立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根据发展实际,结合中介机构刷新名单,建立完善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按照培育阶段、股改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进行梯队化管理、动态调整、重点培育。麒麟区、宣威市、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不少于10户企业的县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其他县(区)建立不少于5户企业的县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强化动态更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充实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在项目和资金申报、企业等级评定、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强化“金种子”企业管理。建立健全“金种子”企业遴选及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对照上市要求,精准遴选重点企业,积极上报推荐,争取更多企业纳入云南省“金种子”企业。对已入库的省“金种子”企业,按照“一企配套一个专班、一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方案”的方式,建立“金种子”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机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一对一”提供帮助服务,督促指导“金种子”企业加快上市。

(二)加大企业上市培育

1.加大企业上市宣传动员。深入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定期深入重点企业,帮助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准确掌握企业上市应达到的条件、上市工作流程和有关监管知识,着力增强拟上市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为成功上市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大企业上市辅导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上市政策、资本市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宣讲培训活动,提高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有针对性聘请专业机构,通过定期举办资本市场知识培训班、专题讲座、个案辅导等形式,对重点企业,特别是省“金种子”企业,进行专业化培训辅导,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

3.加大企业上市培育支持。建立属地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一对一”培育机制,精准确定关键重点企业,共同制定企业上市工作方案,明确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集中政策和资金等资源,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确保达到预期上市目标。建立与省上市办、省证券局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扶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提升企业上市成功率。

(三)全力推动企业上市

1.支持股份制改造。对于尚未股改的“金种子”企业和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股份制改造计划,加快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并针对企业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国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审批、备案事项和问题,优化压减办事流程,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结,全力推动企业上市。

2.鼓励多渠道上市。支持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加强与省内外券商合作,分别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企业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先行规范培育。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推进企业上市和到新三板、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3.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建立市县政府领导对存量高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化解联席机制,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监测预警,综合运用金融、财税、行政、司法等途径帮扶高风险上市公司摆脱困境。对于控股股东需要破产重整的,依法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模式,企业重整成功后,金融、税务等部门应当及时修复重整企业信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1.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建立金融服务拟上市企业“一对一”“面对面”融资协调机制,引导驻曲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票据融资,为上市后备企业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拓宽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上市后备企业,特别是省“金种子”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工具融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建立保险承保和理赔便捷通道。

2.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制定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制度,每年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除积极争取省财政奖励外,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经证监会批准在境外上市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财政扶持力度。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开发和人才资源等优势,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源整合能力。

3.加强专项政策扶持。进入省“金种子”企业符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1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及时安排用地指标,全力做好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妥善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对该被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息平台,鼓励境内外各大知名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参与全市企业上市服务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人才,并按照有关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企业上市倍增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做好全市企业上市倍增行动的督促跟进、对接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完善机制。建立联系服务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对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会同企业研究制定服务方案,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定期报送工作机制,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梳理汇总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企业上市重点问题清单”,转交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企业上市培育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进行通报。对因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推进不力被通报3次以上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同一年度内因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不力被市政府约谈2次以上的,或者对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成效较差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对工作开展情况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件

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文彬    市金融办主任

            戴黎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刘晓红    市金融办副主任

徐旭红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李雄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德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

苏国林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张跃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龙光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柳  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欧阳中江  市税务局副局长

曹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唐胥宁    市科技局副局长

        孙家奇    市国资委副主任

        蔡六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全位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岑  超    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副行长

        苏  竞    曲靖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全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事项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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