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部分磷矿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12-12 17:07: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云南省部分磷矿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部分磷矿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