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降低市场主体用电用气用水成本调研

2022-06-21 17:20:00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降低市场主体用电用气用水等成本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相关调研,调研显示:

用电方面。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严格按照云南电网公司统一部署,着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压减办电成本,实现“三零、三省”服务,供电局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电网公司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3年行动方案》《曲靖供电局关于印发2021年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实现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简称“三零”)服务、高压客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简称“三省”)服务。低压客户、高压客户的用电报装环节严格压减为2个、3个。

用气方面。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省物价局印发《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后,根据上述云南管道燃气配气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曲靖中心城区一张网情况,沾益区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与麒麟区统一进行配气定价成本监审。麒麟区燃气企业供气商业用户205户,严格执行曲靖市非居民用气上下游联动机制价格,实行预付款供气。2018年—2021年沾益城区用气规模由44.5万立方米增加至401万立方米,居民开卡通气用户由2219户增加至8600余户,商业用户由20户增加至54户,工业用户由6户增加至15户,用户规模和用气规模大幅提升。2018年曲靖中心城区总计供气 2016.39万立方米,2021年曲靖中心城区实现总计供气3842.13万立方米。

用水方面。自2021年1月已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转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对用水报装业务进行了完善和优化,用水新装业务办理时限由之前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1日起,用水报装新安不再对用户收取安装费用,施工用料以成本价格结算并计入公司经营成本,对建筑红线以外发生非人为损坏的管道、阀门等供水设施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于2020年1月1日起已在全市一表一户中完全实施,自2021年2月起已停止向新装用户收取10.00元/户的水表校验费。

下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监督监管,力求“应免尽免”,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机制,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收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从严查处,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政策宣传,力求“应知尽知”,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企业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继续充分发挥政策对于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