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6-02 09:17:00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文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0号)和《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21〕17号)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快推进曲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结合曲靖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筑牢人才基础

(一)优化中医药教育。积极支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加强中医药学科和专业建设,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加强中医疫病学教育,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着力推进曲靖高职学校中医药类高水平专业建设,培育中医护理、中医康复类专业人才。增强医教协同机制,强化高校及中职学校中医临床教学职能,畅通中医类别学生参与临床教学实习渠道。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专家传承工作室,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申报国家、省师承教育项目,拓展曲靖市名老中医药师带徒的范围和数量,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师带徒”工作,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承担带徒任务的名老中医药专家给予适当倾斜。

(三)建立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结合曲靖实际,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计划单列、单独评价。

二、发展中药产业

(四)加快推进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建立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国家、省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积极向国家、省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用于重大疾病防治、临床急需且市场短缺,或属于儿童用药的中药制剂。探索制定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和备案技术指南;支持以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制定完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的备案技术指南。

(五)提升曲靖市中医医院制剂研发创新能力。加强曲靖市中医医院制剂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曲靖市中医医院制剂向新药转化。支持开展同名同方药的研制,提升已上市中药品种质量。引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动开展中药上市后评价,加大对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安全性评价技术标准的研究。到2025年,力争注册、审批2个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新品种,完成7个制剂品种传统工艺备案。

三、强化发展保障

(六)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特点的财政补助办法。鼓励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项目建设。

(七)支持社会多元化投入。鼓励各地运用地方保障要素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多元投入,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有条件的中医诊所可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

(八)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持续投资力度。提升信用服务机构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支持中医药企业投保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及药物临床试验、药物质量安全等责任保险。

四、推进中西医结合

(九)创新中西医结合服务模式。建立中西医多学科协作诊疗制度,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医疗服务工作机制。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西医医疗机构在医院间、科室间和医联体内部建立密切协作关系,协同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服务工作。将中西医协作、中医诊疗人次占比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建立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制度。到2025年,力争建设2个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

(十)加强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设立中医药部门,配备中医药专家队伍。在疫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中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其中,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争取纳入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市、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和重症监护室等。

(十一)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按国家规定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科室建设。推行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当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西学中”专项人才培养,适度扩大曲靖高等医学专科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十二)推进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工作。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艾滋病、老年痴呆等重大疑难疾病,以及抗生素耐药问题和新发重大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到2025年,选择不少于5个病种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联合攻关,形成并推广5个左右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五、实施中医药工程

(十三)推动特色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经费的地方、机构分担机制。加强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学科。到2025年,遴选培养1—2名国家级中医药领军人才、5名学科带头人和20名学科后备人才,评选30名市级名中医,培育50名传承性人才和1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

(十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行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打造“示范中医馆”。到2025年,10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

(十五)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彰显中医传统优势。促进中医药特色服务与康养、旅游、智慧健康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康养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建设医疗康养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力争建成5个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不少于3个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和2个中医康复示范基地。

(十六)建设中医药科研平台。聚焦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等建设中医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努力建设服务于中医药技术装备发展和成果转化应用科技示范创新基地。探索推动中医药救治重大传染病研究,建立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机构,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力度。

(十七)推动名医堂建设。鼓励支持市、县各医疗机构依托市内外名中医专家资源,建设名医馆、国医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对名医专家团队举办名医堂的,实行创业扶持、品牌保护、自主执业、自主运营、自主培养、自负盈亏等政策。

(十八)推进产学研医联合攻关。依托曲靖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医疗机构及中药创新企业,加大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研发。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中药创新企业、曲靖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应用。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中医药临床效果搜集和客观评价。

(十九)提升道地中药材质量。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

(二十)培育中药品牌。支持曲靖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创新中药制剂,拓展紫丹软膏、消癥散等4个已获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和会泽县中医医院加味三乌胶的影响力,积极支持国药准字号申报。以滇黄精系列、灯盏花系列等优势产品为重点,培育壮大曲靖中药品牌。到2025年,力争中药院内制剂品种达42个。

(二十一)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外资企业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进“互联网+中医药贸易”。积极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传统医药交流合作。

六、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

(二十二)完善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价格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中药配方颗粒加成销售政策的监管,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挂网和采购行为。

(二十三)健全医保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及限定支付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标准,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按程序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同步纳入曲靖市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中医优势病种相关的医保支付政策。中药饮片按照“甲类药品”管理,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按照“乙类药品”管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厘清基本医疗保险责任边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

(二十四)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支持公立医院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院,放宽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限制,允许在政策范围内自主设立国际医疗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

七、营造中医药发展环境

(二十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强化适宜性保密,提升保密内容商业价值。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做好道地药材标志保护和运用。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加强传统经典名方和现代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二十六)优化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科技研发工作和中医药科研方法学、疗效评价、伦理审查等研究。支持加快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科研攻关,加强科研成果临床转化,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单列并实行同行评议。

(二十七)加强文化传播。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依托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等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大中医药古籍文献和民族民间医药传统特色疗法、单方验方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广。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开展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开设中医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题栏目,支持中医药题材视听节目创作。开展中医药文化研学旅行,建立中医药研学旅行基地。

(二十八)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中药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中药审评和监管现代化水平。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相关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依法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追溯系统并对接省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中心,实现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全过程追溯。到2025年,实现中药材流通交易追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研究细化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具体措施,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各民族地方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支持本地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

 

附件: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