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16: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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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队伍建设主线,突出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车管服务工作重点,强化科技、法制、宣传、基础支撑保障,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COP15第一阶段会议交通安保等重点任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是紧抓过硬队伍建设,全警能力作风有力提振。深化专题教育,增强政治定力;深化教育整顿,严明纪律作风;深化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深化实战实训,提升能力素养,深化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紧盯事故预防重点,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护航重大安保,全要素保障安全平稳;优化综合施策,全领域压降交通事故;突出隐患排查,全链条严密源头监管;紧盯农村地区,全方位提升防控能力;完善预警研判,常态化严处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曝光,强震慑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创新精细治理手段,道路出行体验持续改善。持续巩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升综合治理能效;持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硬件完善度;持续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提升文明出行水平。

四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执法服务效能提升优化。窗口服务提质提速,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互联网+”深化应用,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拓展延伸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重点业务监管,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五是强化保障支撑能力,交管发展思路不断创新。科技应用更加贴合实战;执法管理更加规范权威;文明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稳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是:2006年,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曲靖市公安局编制和编制控制数的通知》(曲编办〔2006〕26号),核定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419名,当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有人数为419人,并未超编。2007年4月,公务员登记工作开展后,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公安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曲编〔2007〕14号),下达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编制185名用于核销市自定编制185名。减少编制234名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为185名,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实有人数远大于编制数。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9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0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1.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94.6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入,如科技信息化建设、警务辅助人员等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1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7.21万元,占总支出的38.88%;项目支出10,463.29万元,占总支出的6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2.2万元,上升3.83%。主要原因是在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33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交警支队在建工程项目审计后其他应付款以前年度项目工程退款32.38万元,市公安局退回以前年度设备款0.12万元,共计32.50万元调整账务后列入本年基本支出全部使用完毕;财政拨来的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4.76万元放入公用经费中的劳务费用列支,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9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交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6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8.87万元,增加5 .01%,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车管业务工作专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驾驶员的落户、变更、转移、考试等业务办理费用支出;

2.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384.68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事故黑点等费用支出;

3.交通秩序管理专项413.15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4.交通安全宣传专项305万元,主要用于进校园、进社区、下乡镇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1907.8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网络线路租赁等科技信息建设化项目;

6.民警教育培训10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集中开展的各类专项业务技能培训支出;

7.物业管理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保、环境、卫生保洁等费用支出;

8.警务辅助人员专项1856.01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9.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55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10.基建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大队办公楼搬迁维修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增加619.11万元,上升3.77 %,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5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6%。其中:行政运行5152.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56万元,信息化建设1907.85万元,执法办案6199.4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2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0.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72万元,死亡抚恤22.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交及死亡抚恤费用;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46.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4.8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5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其中:住房公积金296.0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9.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新增两个绕城高速公路大队,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经费由支队本级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分别由本级和曲陆、曲胜、江召高管大队调入使用。为确保工作运转正常,对车辆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养,同时,车辆使用频次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高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54万元,下降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2万元,下降65.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在2021年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的情况发生;受新冠疫情影响,部门间学习交流等减少,故当年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2万元,占99.08%;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占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79万元,上升27.4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交警支队在建工程项目审计后其他应付款以前年度项目工程退款32.38万元,市公安局退回以前年度设备款0.12万元,共计32.50万元调整账务后列入本年基本支出全部使用完毕;财政拨来的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4.76万元放入公用经费中的劳务费用列支,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资产总额5050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1.41万元,固定资产44257.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57万元,无形资产3328.5万元,其他资产50.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82.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53.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1.48平方米,账面原值34.9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等经费。

 

附件: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uploadfile/2024/0407/20240407111132737.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