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5:03: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灌区管理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3200101000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灌区管理局始建于2000年12月,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曲靖灌区管理体制核定编制请示的批复>通知》(曲编〔2000〕20号),曲靖市编委同意将曲靖灌区水务管理局更名为曲靖灌区管理局,级别副县级不变,隶属于曲靖市水务局管理。

曲靖灌区管理局单位性质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建设管理南盘江上游至沾益东风闸,下至陆良县西桥闸河段,沾、曲、陆坝子六座水库和水库干渠。(这六座水库分别为:水城、潇湘、西河、白浪、花山和汤皮亮水库),灌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计划、申报、下达、批建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灌区工程的维护、养护、岁修及蓄水、调水,保证灌区水利工程建设及已建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陆良县、沾益、麒麟区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为盘活曲靖灌区水利国有资产,理顺整合水利国有资产关系,加快曲靖灌区及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步伐,2004年6月22日,经曲靖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原则,组建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留曲靖灌区管理局继续行使现有行政职能,人员身份不变,人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工商部门批准并办理注册登记,2004年8月6日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作。曲靖灌区管理局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曲靖大型灌区2021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1年11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10002.84万元,2021年12月10日曲靖灌区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项目开工动员会,并以曲灌﹝2021﹞8号下发了开工通知,11月25日中央预算内资金3173.847万元到位。截至12月底,33.345km长的干支渠已经完成改造50%。

曲靖大型灌区2021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已完成主要工程量:明挖土方17.69万m3,淤泥开挖3.49万m3,土石方回填11.41万m3,土夹石填筑(堤顶道路)3.15万m3,浆砌块石9.86万m3,基础抛石2.78万m3,混凝土浇筑0.26万m3,钢筋制安1.12t,ø50塑料排水管9479m,300g土工布789m2,土石围堰26543万m³。

2.曲靖市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8810.14万元,设计总工期28个月。工程已于2020年7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已完成投资3200万元。2021年4月2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以云发改投资〔2021〕364号文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8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共完成总投资7100万元,今年主要完成防渗帷幕工程,综合楼建设工程,低涵封堵以及部分坝坡整修等,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4000m³,混凝土600m³,钢筋制安 165t,帷幕灌浆3700m,新建房屋800m2.。

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3.曲靖灌区管理局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主要实施的项目为:曲靖灌区2021年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西河水库溢洪道清淤维修工程、采购防汛物资,通过以上工程的实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1处,排除水利工程险情4处,减少受灾面积0.8万亩,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4.2021年完成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106万元,接到奖补资金下达的通知后,曲靖灌区管理局组织会议决定,将资金集中用于建设潇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措施,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主要从水库左岸管理所围墙沿正常蓄水位向库位延伸,经过2个月的紧张施工,现已竣工验收,制作安装隔离网3.89公里,安装监控设备一套4个摄像头,实际完成投资110.86万元。隔离工程建成后有效阻止隔离垂钓、露营、烧烤、放牧、游玩等人员,对水环境保护和起到城市饮用水安全至关重要的作用。

5.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水库枢纽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灌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收入合计41,14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14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决算41,142.84万元与2020年决算3,256万元对比增加37886.84万元,增长1163.6%。原因是今年拨入2021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40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3,173.84万元,拨入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拨款500万元,用于曲靖灌区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去年未设置相关项目的资金拨付。同比上年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支出合计41,29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292.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2020年3,256万元对比增加37886.84万元,增长1163.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灌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总支出41,292.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占总支出0.5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5万元,增加的20.81%主要是中央抗旱救灾资金同比去年增加了84万元,用于各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西河水库溢洪道清淤维修工程;中央防汛救灾资金同比去年减少了25万元;今年只安排了5万元用于各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增加了省级美丽河湖专项资金:106万元,用于潇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措施建设。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671.23万元,占总支出的18.5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20.61万元,增加的39.77%主要是:第一批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848万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同比去年该项目增加了797.38万元;增加了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3,173.84万元,用于曲靖灌区大型续建和现代化改造项目。资本性支出33,400万元,占总支出的80.8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400万元,增加的100%主要是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40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75%。主要原因分析去年财政拨款收入3256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今年财政拨入同比增加了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40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项目。同比去年降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789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1%,主要用于2021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的支出以及2021年度抗旱、防汛支出和美丽河湖建设。

2.其他支出33,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9%,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改变,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灌区管理局资产总额74281.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46.98万元,固定资产1680.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6893.53万元,在建工程11060.8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62.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花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1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和抗旱救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有序推进,是增加了中央资金7276.22万元,部分项目尚在建设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曲靖灌区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92.23万元和资本性支出33,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基建投资7,671.23万元,中央抗旱资金:100万元,中央防汛资金:5万元,省级美丽河湖资金:106万元,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潇湘大碌碑淹没补助:10万元。资本性支出: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400万元。

绩效评价涉及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固定资产金额为固定资产净值,因曲靖灌区管理局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附件:曲靖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