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 15:39:3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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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管理协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行政审批科。并设立政治部。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

2.曲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曲靖市应急执法监察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抓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突出抓牢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抓紧制定出台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全方位、立体化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突出抓牢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源头治理,不断推进和完善煤炭、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力度,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着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一体化”监管,从根本上管控风险,杜绝隐患。三是突出抓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查检查、“红黑名单”等措施手段,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牙齿、真严格,全方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推进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突出抓实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煤炭方面,以推动“队伍素质提升、重大灾害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优化”等4个工程落地见效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进行“一对一”督促指导,查清找准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老大难问题,逐一攻破、逐项解决,持续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针对汛期特点,突出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和重大隐患防治,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和“两把锁”水害防治措施,严防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燃气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燃气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燃气场站、燃气管线、液化气的充装站、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以及餐饮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相对密集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燃气泄漏、切断和报警装置应装尽装,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交通运输方面,持续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城乡客运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加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人员、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平稳。危险化学品方面,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推进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四区”分离改造工作。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监控管理,严查各类化工企业三超一强,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违规超量存储、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消防安全等行为,严防风险外溢失控。地质灾害方面,坚持控险、避险、治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陡坡、沟口、河谷附近的居民点和中小学校、重大工程施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排查,特别是对企业周边存在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进行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对重大隐患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周边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坚决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加强地质灾害避险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相应防范预案,确保万无一失、有备无患。非煤矿山方面,加快“五化矿山”和“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山建设进度,加大对地下非煤矿山冲击地压、透水、火灾等灾害防治力度,着力治理资源开采无序、违法、非法转包分包突出、火工品管理混乱、现场作业三违屡禁不止等问题隐患。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要求,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对桥梁、城市轨道、地下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地安全检查,加大非法分包转包工程的整治力度,做好极端天气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应对。食品安全方面,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重点做好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监测报告和应急救治各项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旅游安全方面,突出做好旅游景区洪涝灾害防御,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其他方面,严格按照安全监管“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冶金工贸、输油(气)管道(网)、民爆物品、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等涉安行业结合实际、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突出抓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式督办,清单式结案,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充分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亮剑”,顶格处罚,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4.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持续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推进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加快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突出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持续创健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聚焦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践行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 “1+3+1”管理理念,强化系统化、信息化、项目化、工程化、精细化“五化”协调,抓紧建立城市生命线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风险、管控风险、化解风险,积极打造城市安全发展“新高地”。四是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健全完善“同部门上下联动、跨部门左右协同”的监管执法机制,切实提升全市综合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开渠道,用好载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 3 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5.突出抓紧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和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科学高效做好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未雨绸缪,提前准备,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严格落实防汛抢险救灾责任制,加强查险排险力度,重点加强对在建及已建电站、水库、江河堤防、山洪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桥梁、尾矿库、矿井以及学校、医院、景区等的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局部性、突发性天气监测预报信息的共享,做好江河水库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重点解决好山洪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难题,及时全覆盖、无盲区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相关人员落实安全防范和停工撤离措施,坚决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6.突出抓深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加快推进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进一步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实有人数超编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等原因,导致超编2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车辆超编1辆,原因是:此车辆为市公车平台调拨给本单位管理和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6.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1.78万元,下降15.31%,主要原因:一是本级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8.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6.79万元(本级财力1506.1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0.6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一般债券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专项债券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1.78万元,下降15.31%,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4.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7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支出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51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08万元,下降28.83%,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928.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支出、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74.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9.灾害风险防治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支出。

10.安全监管支出358.6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法制建设、罚没收入返还用于安全生产执法、购买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仓库运行维护、应急演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11.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8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8万元,项目支出77.09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73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5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2.84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54.6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5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万元,项目支出39.2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8.0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万元,项目支出3.84万元)。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6.54万元)。

25.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1.78万元,下降15.31%,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55.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变化原因:坚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严格接待标准及原则,大力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压缩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99万元,较上年增加5.69万元,增长9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较上年增加5.69万元,增长90.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变化原因:抗震地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划转及安全监管、灾害防治、救灾等工作任务量加重,预计出差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0个,财政安排518.64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05—2),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用经费计提比例下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97.19万元(净值72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62万元,固定资产1243.20万元、净值667.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37万元、净值1.0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56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235.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3.《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云灾险普办发〔2021〕10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

5.《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曲灾险普办发〔2021〕4号);

6.《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曲政办函〔2020〕121号);

7.《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44期)。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组织开展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旱、地质灾害,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曲靖市抗灾能力,建立健全曲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根据国家统一开发的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曲靖市级1:10万、县(市、区)级1:5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自然灾害区划,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20.00万元,专项用于曲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七、项目实施计划

在前期编制总体方案及实施计划、召开会议、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的基础上,2022年项目实施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调查实施(2022年5月底前)

全面开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本级普查实施任务,指导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开展调查工作。

2.成果汇总(2022年6—8月)

根据国家、省级要求,参照普查技术规范,市级各行业部门负责对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各相关普查任务成果进行质量核查与汇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各行业部门的普查任务成果质检核查汇集。

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委托方为普查任务成果质检责任主体、组织实施主体承担各自普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白。质检发现问题,直接返回调查实施部门进行整改。质检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成果验收,确保普查成果的正确性、完备性。

3.评估区划(2022年9—11月)

配合省级编制单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4.总结应用(2022年12月)

在普查工作完成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各参与部门和技术组、工作组相关人员举办项目验收总结会议。总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探索普查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曲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主要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曲靖市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文字报告类成果: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报告等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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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