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4 09:4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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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曲靖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省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林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林业和草原局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行政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及机关党委;

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包括:曲靖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曲靖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1.曲靖市林业网络信息中心、2.曲靖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3.曲靖市林木种苗管理站、4.曲靖市林业勘察设计队、5.曲靖市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6.曲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7.曲靖市森林资源管理站、8.曲靖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9.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10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林草工作的新形势、新态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自然恢复和科学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和保护修复,努力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化林业草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治理制度、构建完善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持续巩固草原产业富民惠民成效,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7%,森林蓄积量达7130万立方米,完成草原生态修复3.7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5%,林业草原总产值达128亿元。高标准完成《“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年度工作任务,为推动曲靖市林业草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事业编制298人。在职实有29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2人,单位资金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 221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19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58.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3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72.1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4.48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海寨林场增加其他收入(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原场部土地三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7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6.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2.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6.77万元(本级财力6446.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03万元,下降20.43%,主要原因一是海寨林场在职转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0人;二是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由社保统发,减少退休人员预算资金;三是巩固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四是森林生态效益支出减少;五是林业保护与发展经费支出减少国家级;六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8.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7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2.55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海寨林场在职转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0人;二是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由社保统发,减少预算资金。项目支出202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3.48万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巩固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森林生态效益支出减少;林业保护与发展经费支出减少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9.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7.11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2.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7.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1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7.5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292.95万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场天保森林管护人员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83.97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级森林城市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3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371.42万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场、面店坡林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6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军义务植树经费及绿化造林补助经费;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20万元,主要用于林木优良品种繁育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4.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98.6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68.58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地方配套补助经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套经费、曲靖市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草原修复治理经费、曲靖市林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定项目、苗木产业化发展及林木良种补助经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经费,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补助经费,贮木场下岗职工补助经费;

2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2.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5万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场、面店坡林场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298.45万元:

基本工资12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0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8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65万元

办公费25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8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

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咨询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维修(护)费11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89.95万元);

会议费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11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万元,项目支出98万元);

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劳务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委托业务费12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196.72万元);

工会经费6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7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万元,项目支出38.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2万元

离休费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医疗费补助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77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5.其他支出210万元

其他支出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03万元,下降20.43%,主要原因一是海寨林场在职转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0人;二是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由社保统发,减少退休人员预算资金;三是巩固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四是森林生态效益支出减少;五是林业保护与发展经费支出减少国家级;六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专项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列入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有: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6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45万元,较上年减少9.06万元,下降13.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46万元,下降31.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5次,共计接待2462人次。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3.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3.8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2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项目26个,财政安排2021.17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二)2022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1个:曲靖市“互联网+”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45万元,比上年减少14.95万元,下降2.93%,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4221.86万元(净值2089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5.71万元,固定资产13108.36万元、净值9839.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96.87万元,无形资产695.70万元、净值635.74万元,其他资产2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6.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7.6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互联网+”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二、立项依据

项目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26号)文件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6年,曲靖市人民政府提出“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26号)文件要求,曲靖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被立为20个重点应用项目之一,将在全市新建30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全市森林防火整体防控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包含网前端可见光和热成像云台,后段报警和视频存储设备,安装、调试、联网及维护等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工程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由曲靖移动通信公司投资,曲靖市政府按7年每年180万元购买服务。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投资18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等9个区、县、市范围内重点监控林区建设30个自动监测站点。其中:麒麟区海寨林场2个站点,经开区1个站点,麒麟区2个站点;沾益区4个站点,马龙区2个站点,陆良县3个,师宗县3个,罗平县3个,富源县4个站点,会泽县4个站点,宣威市2个,共计30个站点。11个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软件平台及存储设备,7年网络传输及维护等服务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监测范围内视频图像分析和红外热成像智能识别双重识别系统,实时进行最高点温度搜索,一旦达到火点温度或设定温度,系统立即触发报警,摄像系统锁定目标,精确判断火点位置。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自动对监测范围内森林火灾的监测和报警。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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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