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2-04-01 10:5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
 

  (一)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省医疗保障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张慧颖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17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318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