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2-04-01 10:4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地方金融稳定、处置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曲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曲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曲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助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根据授权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实施监管;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四)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曲靖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五)指导县 (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完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负责人:梁文彬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49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312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