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2-04-01 10:4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一)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三)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曲单位、驻曲部队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五)负责全市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中央、省、市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十)完成省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李明勇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312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