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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谋划 高质量推进 高标准提升 曲靖市县域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2022-12-02 15:53:47   来源: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近年来,曲靖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提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一颗印章管审批”,全市高效便捷、权责明晰、统一协调、运行规范的审批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营商环境明显优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高起点谋划,改革开启新篇章

曲靖市为全力打造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效率更高的审批服务“软环境”,科学谋划、高位推动、依法实施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一)科学谋划改革。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改革思路,曲靖市出台《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8年6月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充分总结试点地区改革经验、完善改革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18年10月在其他6 个县(市)全面推开,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改革经验,重新组建政务服务管理局,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截至2019年12月底,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全部挂牌成立,实质性开展审批业务。

(二)高位推动改革。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组建专班强力推动改革。各县(市、区)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改革工作。各县(市、区)采取新建、调剂、租赁等形式升级审批服务大厅,新增排队叫号、签证评价、自助服务等智能化设备,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和智能化服务水平。

(三)依法实施改革。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4个改革试点地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靖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批复》精神,依法成立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人员,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宣威市等6个县(市)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要求,整合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和有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等职责,重新组建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

二、高质量推进,审管形成新格局

曲靖市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整合归并审批职责、合理配置审批资源,建立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形成审管联动新格局。

(一)审批事项整体性划转。按照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整体划转的原则,精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下放到乡(镇、街道)就近就便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将未划转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纳入“审批链”管理,受理、督促、送达环节明确由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审批权力实质性集中。各县(市、区)将15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行政审批局,真正赋予了行政审批局行使审批权的主体地位,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同时将审批事项相关的前置备案、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等权限和职责归集到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部门管理、一个部门办结”。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对集中进驻的行政许可事项充分授权给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切实解决好审批服务大厅的“收发室”和“中转站”问题,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审管方式根本性改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行政审批局承担审批行为的法律责任,将行政主管部门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工作重心转向政策调研和行业监管,对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关服务上来,改变了过去“重审批,轻管理”和“以审代管”的行政管理模式。

三、高标准提升,效率取得新突破

曲靖市优化审批程序,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推动审批服务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一)审批服务高度集成。关联事项集中办。将审批需要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审批关联事项一并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由过去多部门分散办理转由一个部门集中办理。划转事项一窗办。按照投资项目、社会事务、市场准入3大服务主题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进驻事项授权办。未划转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进驻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授权办理。投资项目帮代办。建立投资项目代办制度,为投资项目无偿提供代办服务,除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免费代办。

(二)审批方式探索创新。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投资项目协同审批、专家审查等8项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投资项目协同审批、专家审查事项、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施“容缺审批”。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非现场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先受理审核,后补正材料”。 探索“先建后验”。曲靖经开区按照“一个会议审查、一份承诺办件、一天之内办结”的“三个一”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投资项目“信用+承诺”的“先建后验”改革,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推行“联合预审”。按照一般项目分散审、重点项目集中审原则,由行政审批局牵头有关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用地、环评、水保等条件进行联合预审,提前开展指导服务,大幅缩减审批时间,解决了项目业主往返跑、多头跑、盲目投资等问题。

(三)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审批事项精简。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调节的不再保留,确保行政审批权规范、集中、高效行使。审批环节减少。归并交叉重复审批环节,取消无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质审查内容的审批环节,划转事项审批层级压缩至3个以下。审批材料简化。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大幅。审批时限压缩。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简单事项马上办,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