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网络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21:09:3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

网络测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市直单位持续转变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网络测评,进一步了解掌握市直单位在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评价网络测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市直单位作出评价

一、测评时间

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共7天。

二、测评方法

(一)电脑网页端测评:直接进入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j.gov.cn)“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网络测评”专栏,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测评码)”,社会公众选择进入“社会公众测评”参与测评,社会各界代表选择进入“社会代表测评”参与测评。

(二)手机端测评:利用手机“微信”APP,搜索并关注“珠源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网络测评”或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本公告下方的“曲靖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测评码)”,社会公众选择“社会公众测评”参与测评,社会各界代表选择“社会代表测评”通过验证后,参与测评。

(三)社会公众直接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行测评,社会代表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扫码后,使用各单位推荐报送代表名单中登记过、对应的“手机号码”和系统发送的“测评码”方式,通过验证后参与测评,每个手机号码仅限测评一次。

特此公告

 

            曲靖市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