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26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1〕44号 发布日期: 2021-10-26 10:0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村过关、村村达标的部署要求,建立“标准明确、达标授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对全市所有自然村有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考核、星级评比和挂牌管理,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着力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评标准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曲办发〔2020〕31号)实现有村庄规划、有卫生厕所、有绿化美化、有管护机制,无裸露垃圾、无黑臭污水、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的“四有四无”整治要求,在巩固提升上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自然村星级创评活动,对全市14515个自然村实行三星级动态管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星村:紧扣“干净整洁”目标,做到村庄有规划、垃圾有清扫、污水有管控、如厕有保障、畜禽有圈养、三堆有规范、墙上有民约。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星村:在创建一星村基础上,紧扣“规范有序”目标,做到建房要管控、垃圾要清运、污水要收集、厕所要达标、干道要硬化、饮水要保障、村庄要绿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星村:在创建二星村基础上,紧扣“美丽宜居”目标,做到规划管理好、村庄保洁好、污水处理好、厕所卫生好、村庄绿化好、集中供水好、庭院美化好。

二、创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遵循“公开公正、科学严谨、能上能下”的原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和升降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乡级管一星村,县级管二星村,市级管三星村。

(三)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星级村实行动态管理,适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严格核实评定,对不达标的予以降星,对达到升星标准的给予晋级。

三、创评办法

一星村:经村(居)委会申报,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

二星村:经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

三星村:经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后,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

评定工作中,对照创评标准进行实地考核评分,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对应列入一星村、二星村、三星村,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命名,在进村道路醒目位置挂牌。牌匾样式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一星村牌匾由乡(镇、街道)制作,二星村牌匾由县(市、区)制作,三星村牌匾由市级制作,注重实用,方便更新。到2023年,确保全市所有自然村创评为一星村及以上,每个行政村创评三星村1个以上。

四、星级管理

星级评定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核查,并与平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相结合,年底进行星级升降调整。

(一)升星管理。达到升星标准的村按照创评办法进行申报,二星村、三星村分别由县、市两级参照星级村创评标准进行评定,根据结果予以升星。

(二)降星管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现停滞不前的村,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全市通报预警,限期整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现滑坡倒退的村,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通报批评,已授牌的星级村及时督促降星,并限期整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现弄虚作假、发生不良影响事故的村,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通报批评,已授牌的星级村及时督促降星,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自然村星级创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保证行政区内工作全面开展。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星级创评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和指导服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自然村星级创评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对标对表,压实责任。自然村星级创评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管理、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管护等各项工作。

(三)适时组织,抽查核查。为进一步加强对自然村星级创评的跟踪管理,市级每年选取一定比例星级村进行抽查核查,原则上不重复。2021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自然村进行星级评定,对达到星级标准的村进行命名、授牌,确保星级评定、命名、授(挂)牌每个环节都做实做细,取得实效。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星级动态管理。

(四)综合评定,强化运用。对评定为一星村的村庄,由乡(镇、街道)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扶持;对评定为二星村的村庄,由县(市、区)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扶持;对评定为三星村的村庄,由市级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扶持。同时,将星级村创评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对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考核挂钩。

 

附件:

1.曲靖市一星村创评评分表

2.曲靖市二星村创评评分表

3.曲靖市三星村创评评分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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