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1〕48号 发布日期: 2021-11-18 16:4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曲有关单位:

《曲靖市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曲发〔2020〕1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网络强国战略和数字曲靖建设目标,紧紧抓住窗口期战略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思路,加快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实现5G网络覆盖,提升信息通信服务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以5G为重点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与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先城市、后农村,按计划、分梯次推进5G网络建设。

坚持开放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进通信资源与社会资源双向开放,共建共享,降本增效。

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加

强城乡统筹,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为5G建设提供良好的项目落地条件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建设5G基站3000个,实现中心城区、县(市、区)建成区5G网络部分覆盖;2022年,建设5G基站3500个,实现重点乡镇、工业园区、高铁及高速公路、4A级旅游景区5G网络覆盖;2023年,建设5G基站2500个,实现乡镇基本覆盖、村委会5G网络覆盖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的总体思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时,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专项规划,并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等要求。(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管办;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业务牵头单位:铁塔曲靖分公司;参与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网络曲靖分公司)

(二)优化审批流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涉及的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电力、林业、用地(含林地)、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要优化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相关流程,研究出台以5G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关联审批实施办法。曲靖主城区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属市级审批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做到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通管办;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供电局)

(三)强化公共资源开放共享。严格落实省通信管理局联发《关于加快推进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5G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20〕1号)、《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20〕3号)相关要求,推进免费开放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楼宇,市政灯杆、监控杆、公路、铁路、桥梁、车站、旅游景点、公共绿地、管道等公共资源及市政设施。各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应支持其管理的公共资源内5G基站建设,并提供进入便利,严禁无故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或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搭火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资源占用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资源垄断、签订排他性协议。市通管办要统筹、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合力推进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加强5G网络建设管理,及时查处未经审批的基础设施私建乱建行为,无序占用公共资源被,恶意倒卖灯杆资源,抬高5G网络建设成本等行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产生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通管办;配合单位:中央、国家和省驻曲行政企事业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对5G网络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制定5G网络建设及产业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和落实政策情况,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以5G为重点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通信设施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理顺机制,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二)强化选址及用地保障。各县(市、区)对通信企业按专项规划制定的通信基站选址建设用地计划,要予以支持和保障,简化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及流程。因市政拆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基站设施搬迁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帮助协调落实新站址,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络平稳过渡和优质覆盖。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统筹考虑通信基站建设,优先采用具备“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针对为解决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各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细化用电支持政策。电力部门在规划建设电力网络设施时,应优先考虑5G基站用电负荷及站点部署,做好5G基站设施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着力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支持5G基站单独装表建户,加大转供电向直供电改造力度,力争3年内基站直供电占比达到90%。基层供电所应开通通信基站用电接入绿色通道,加快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工作,简化办理手续,保障通信基站电力接入,在满足当地供电能力的前提下,不受电力等级和用电量限制。通信建设单位要提供5G基站建设计划清单,便于供电企业做好相关安排。供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电价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基站增容存在困难的,供电企业要支持现场具备客观物理条件的项目单独装表;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电主体合理安全用电,做好三方沟通工作。针对基站用电搭接专变的,鼓励基站产权单位、专变业主与电力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电力部门安装直供电电表对基站用电分割计量收取。(牵头单位:曲靖供电局、市通管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协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在全面掌握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基础上,整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集约水平,高质量完成5G基站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市通管办、铁塔和基础电信企业)

(五)建立督查督办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联合工作、协调督查机制,将5G规划布局和建设应用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中的急难险重问题,对5G网络建设疑难站点实施清单制督办,将公共资源开放需求清单、疑难站址清单、高场租和高转供电价清单纳入督办事项,加强动态跟踪、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销号。(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舆论引导。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开展基站科普宣传,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关于基站的认识,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及时公开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通信基站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指导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基站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和信访投诉工作。(牵头单位:市通管办、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铁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曲靖分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七)加强运维安全保障。完善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非法阻挠建设企业依法从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非法拆除、强行关停通信基础设施等行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附件:曲靖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政策解读:《曲靖市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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